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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廣西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報銷限額提高至300元 |
2020年12月14日 08:33 來源:南寧晚報 編輯:黎鑫 |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醫保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和比例,并將難免流產等治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進一步減輕參保群眾就醫負擔。 《通知》明確,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門診醫療統籌實行限額支付,每人每年300元(含一般診療費),超過年度限額支付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年度限額支付額度適時調整。 《通知》規定,各統籌地區可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在統籌區域內將門診醫療統籌服務點擴大至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納入門診醫療統籌報銷的醫療費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每日不高于15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每日不高于100元、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每日不高于70元,由門診醫療統籌分別報銷65%、75%、85%。 此外,《通知》要求,參保人員符合國家、自治區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因難免流產、稽留流產等病理性原因導致的流(引)產,以及經醫學鑒定(檢查)發現母親、胎兒疾病需要引(流)產的,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門診醫療統籌規定支付;在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住院規定比例報銷。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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